起重吊裝機械安全操作規(guī)程
15、禁止起吊重物長期懸掛在空中,作業(yè)中遇突發(fā)毛病,應采納辦法將重物降落到安全當?shù)?,并封閉發(fā)動機或堵截電源后進行檢修。在忽然停電時,應立即把一切控制器撥到零位,斷開電源總開關,并采納辦法使重物降到地上。
16、起重機不得接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(yè)。起重機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間隔不得小于表2-2的規(guī)則。
表2-2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間隔
17、起重機運用的鋼絲繩,應有鋼絲繩制造廠簽發(fā)的產(chǎn)品技術功能和質(zhì)量的證明文件。當無證明文件時,有必要通過實驗合格后方可運用。
18、起重機運用的鋼絲繩,其結構方式、規(guī)范及強度應符合該型起重機運用說明書的要求。鋼絲繩與卷筒應銜接結實,放出鋼絲繩時,卷筒上應至少保留三圈,收放鋼絲繩時應避免鋼絲繩打環(huán)、扭結、彎折和亂繩,不得運用扭結、變形的鋼絲繩。運用編結的鋼絲繩,其編結部分在工作中不得通過卷筒和滑輪。
19、鋼絲繩選用編結固接時,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,并不應小于300mm,其編結部分應捆扎細鋼絲。當選用繩卡固接時,與鋼絲繩直徑匹配的繩卡的規(guī)范、數(shù)量應符合表2-3的規(guī)則。最后一個繩卡距繩頭的長度不得小于140mm。繩卡滑鞍(夾板)應在鋼絲繩承載時受力的一側,“U”螺栓應在鋼絲繩的尾端,不得正反交織。繩卡初次固定后,應待鋼絲繩受力后再度緊固,并宜緊擰到使兩繩直徑高度壓扁1/3.作業(yè)中應常常查看緊固狀況。
表2-3與繩徑匹配的繩卡數(shù)
20、每班作業(yè)前,應查看鋼絲繩及鋼絲繩的銜接部位。當鋼絲繩在一個節(jié)距內(nèi)斷絲根數(shù)達到或超越表2-4根數(shù)時,應予作廢。當鋼絲繩外表銹蝕或磨損使鋼絲繩直徑顯著減少時,應將表2-4作廢規(guī)范按表2-5折減,并按折減后的斷絲數(shù)作廢。
表2-4鋼絲繩作廢規(guī)范(一個節(jié)距內(nèi)的斷絲數(shù))
表2-5鋼絲繩銹蝕或磨損時作廢規(guī)范的折減系數(shù)
21、向滾動的卷筒上纏繞鋼絲繩上時,不得用手拉或腳踩來引導鋼絲繩。鋼絲繩涂改潤滑脂,有必要在停止工作后進行。
22、起重機的吊鉤和吊環(huán)禁止補焊。當呈現(xiàn)下列的狀況之一時應替換:
①外表有裂紋、破口。
?危險斷面及鉤頸有永久變形。
③掛繩處斷面磨損超越高度10%
④吊鉤襯套磨損超越原厚度50%
⑤心軸(銷子)磨損超越其直徑的3%-5%
23、當起重機制動器的制動鼓外表磨損達1.5-2.0mm(小直徑取小值,大直徑取大值)時,應替換制動鼓;相同,當起重機制動器的制動帶磨損超越厚度50%時,應替換制動帶。
15、禁止起吊重物長期懸掛在空中,作業(yè)中遇突發(fā)毛病,應采納辦法將重物降落到安全當?shù)?,并封閉發(fā)動機或堵截電源后進行檢修。在忽然停電時,應立即把一切控制器撥到零位,斷開電源總開關,并采納辦法使重物降到地上。
16、起重機不得接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(yè)。起重機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間隔不得小于表2-2的規(guī)則。
表2-2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間隔
17、起重機運用的鋼絲繩,應有鋼絲繩制造廠簽發(fā)的產(chǎn)品技術功能和質(zhì)量的證明文件。當無證明文件時,有必要通過實驗合格后方可運用。
18、起重機運用的鋼絲繩,其結構方式、規(guī)范及強度應符合該型起重機運用說明書的要求。鋼絲繩與卷筒應銜接結實,放出鋼絲繩時,卷筒上應至少保留三圈,收放鋼絲繩時應避免鋼絲繩打環(huán)、扭結、彎折和亂繩,不得運用扭結、變形的鋼絲繩。運用編結的鋼絲繩,其編結部分在工作中不得通過卷筒和滑輪。
19、鋼絲繩選用編結固接時,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,并不應小于300mm,其編結部分應捆扎細鋼絲。當選用繩卡固接時,與鋼絲繩直徑匹配的繩卡的規(guī)范、數(shù)量應符合表2-3的規(guī)則。最后一個繩卡距繩頭的長度不得小于140mm。繩卡滑鞍(夾板)應在鋼絲繩承載時受力的一側,“U”螺栓應在鋼絲繩的尾端,不得正反交織。繩卡初次固定后,應待鋼絲繩受力后再度緊固,并宜緊擰到使兩繩直徑高度壓扁1/3.作業(yè)中應常常查看緊固狀況。
表2-3與繩徑匹配的繩卡數(shù)
20、每班作業(yè)前,應查看鋼絲繩及鋼絲繩的銜接部位。當鋼絲繩在一個節(jié)距內(nèi)斷絲根數(shù)達到或超越表2-4根數(shù)時,應予作廢。當鋼絲繩外表銹蝕或磨損使鋼絲繩直徑顯著減少時,應將表2-4作廢規(guī)范按表2-5折減,并按折減后的斷絲數(shù)作廢。
表2-4鋼絲繩作廢規(guī)范(一個節(jié)距內(nèi)的斷絲數(shù))
表2-5鋼絲繩銹蝕或磨損時作廢規(guī)范的折減系數(shù)
21、向滾動的卷筒上纏繞鋼絲繩上時,不得用手拉或腳踩來引導鋼絲繩。鋼絲繩涂改潤滑脂,有必要在停止工作后進行。
22、起重機的吊鉤和吊環(huán)禁止補焊。當呈現(xiàn)下列的狀況之一時應替換:
①外表有裂紋、破口。
?危險斷面及鉤頸有永久變形。
③掛繩處斷面磨損超越高度10%
④吊鉤襯套磨損超越原厚度50%
⑤心軸(銷子)磨損超越其直徑的3%-5%
23、當起重機制動器的制動鼓外表磨損達1.5-2.0mm(小直徑取小值,大直徑取大值)時,應替換制動鼓;相同,當起重機制動器的制動帶磨損超越厚度50%時,應替換制動帶。
15、禁止起吊重物長期懸掛在空中,作業(yè)中遇突發(fā)毛病,應采納辦法將重物降落到安全當?shù)?,并封閉發(fā)動機或堵截電源后進行檢修。在忽然停電時,應立即把一切控制器撥到零位,斷開電源總開關,并采納辦法使重物降到地上。
16、起重機不得接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(yè)。起重機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間隔不得小于表2-2的規(guī)則。
表2-2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間隔
安全距離
電壓/kv
|
〈1
|
1-15
|
20-40
|
60-110
|
220
|
沿垂直方向/m
|
1.5
|
3.0
|
4.0
|
5.0
|
6.0
|
沿水平方向/m
|
1.0
|
1.5
|
2.0
|
4.0
|
6.0
|
17、起重機運用的鋼絲繩,應有鋼絲繩制造廠簽發(fā)的產(chǎn)品技術功能和質(zhì)量的證明文件。當無證明文件時,有必要通過實驗合格后方可運用。
18、起重機運用的鋼絲繩,其結構方式、規(guī)范及強度應符合該型起重機運用說明書的要求。鋼絲繩與卷筒應銜接結實,放出鋼絲繩時,卷筒上應至少保留三圈,收放鋼絲繩時應避免鋼絲繩打環(huán)、扭結、彎折和亂繩,不得運用扭結、變形的鋼絲繩。運用編結的鋼絲繩,其編結部分在工作中不得通過卷筒和滑輪。
19、鋼絲繩選用編結固接時,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,并不應小于300mm,其編結部分應捆扎細鋼絲。當選用繩卡固接時,與鋼絲繩直徑匹配的繩卡的規(guī)范、數(shù)量應符合表2-3的規(guī)則。最后一個繩卡距繩頭的長度不得小于140mm。繩卡滑鞍(夾板)應在鋼絲繩承載時受力的一側,“U”螺栓應在鋼絲繩的尾端,不得正反交織。繩卡初次固定后,應待鋼絲繩受力后再度緊固,并宜緊擰到使兩繩直徑高度壓扁1/3.作業(yè)中應常常查看緊固狀況。
表2-3與繩徑匹配的繩卡數(shù)
鋼絲繩直徑/mm
|
10以下
|
10-20
|
21-26
|
28-36
|
36-40
|
最少繩卡數(shù)/個
|
3
|
4
|
5
|
6
|
7
|
繩卡間距/mm
|
80
|
140
|
160
|
220
|
240
|
2
20、每班作業(yè)前,應查看鋼絲繩及鋼絲繩的銜接部位。當鋼絲繩在一個節(jié)距內(nèi)斷絲根數(shù)達到或超越表2-4根數(shù)時,應予作廢。當鋼絲繩外表銹蝕或磨損使鋼絲繩直徑顯著減少時,應將表2-4作廢規(guī)范按表2-5折減,并按折減后的斷絲數(shù)作廢。
表2-4鋼絲繩作廢規(guī)范(一個節(jié)距內(nèi)的斷絲數(shù))
采用的安全系數(shù)
|
鋼絲繩規(guī)格
|
|||||
6*19+1
|
6*37+1
|
6*61+1
|
||||
交互捻
|
同向捻
|
交互捻
|
同向捻
|
交互捻
|
同向捻
|
|
6以下
|
12
|
6
|
22
|
11
|
36
|
18
|
6-7
|
14
|
7
|
26
|
13
|
38
|
19
|
7以上
|
16
|
8
|
30
|
15
|
40
|
20
|
表2-5鋼絲繩銹蝕或磨損時作廢規(guī)范的折減系數(shù)
鋼絲繩表面銹蝕或磨損量(%)
|
10
|
15
|
20
|
25
|
30-40
|
>40
|
折減系數(shù)
|
85
|
75
|
70
|
60
|
50
|
報廢
|
21、向滾動的卷筒上纏繞鋼絲繩上時,不得用手拉或腳踩來引導鋼絲繩。鋼絲繩涂改潤滑脂,有必要在停止工作后進行。
22、起重機的吊鉤和吊環(huán)禁止補焊。當呈現(xiàn)下列的狀況之一時應替換:
①外表有裂紋、破口。
?危險斷面及鉤頸有永久變形。
③掛繩處斷面磨損超越高度10%
④吊鉤襯套磨損超越原厚度50%
⑤心軸(銷子)磨損超越其直徑的3%-5%
23、當起重機制動器的制動鼓外表磨損達1.5-2.0mm(小直徑取小值,大直徑取大值)時,應替換制動鼓;相同,當起重機制動器的制動帶磨損超越厚度50%時,應替換制動帶。
15、禁止起吊重物長期懸掛在空中,作業(yè)中遇突發(fā)毛病,應采納辦法將重物降落到安全當?shù)?,并封閉發(fā)動機或堵截電源后進行檢修。在忽然停電時,應立即把一切控制器撥到零位,斷開電源總開關,并采納辦法使重物降到地上。
16、起重機不得接近架空輸電線路作業(yè)。起重機的任何部位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間隔不得小于表2-2的規(guī)則。
表2-2起重機與架空輸電導線的安全間隔
安全距離
電壓/kv
|
〈1
|
1-15
|
20-40
|
60-110
|
220
|
沿垂直方向/m
|
1.5
|
3.0
|
4.0
|
5.0
|
6.0
|
沿水平方向/m
|
1.0
|
1.5
|
2.0
|
4.0
|
6.0
|
17、起重機運用的鋼絲繩,應有鋼絲繩制造廠簽發(fā)的產(chǎn)品技術功能和質(zhì)量的證明文件。當無證明文件時,有必要通過實驗合格后方可運用。
18、起重機運用的鋼絲繩,其結構方式、規(guī)范及強度應符合該型起重機運用說明書的要求。鋼絲繩與卷筒應銜接結實,放出鋼絲繩時,卷筒上應至少保留三圈,收放鋼絲繩時應避免鋼絲繩打環(huán)、扭結、彎折和亂繩,不得運用扭結、變形的鋼絲繩。運用編結的鋼絲繩,其編結部分在工作中不得通過卷筒和滑輪。
19、鋼絲繩選用編結固接時,編結部分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,并不應小于300mm,其編結部分應捆扎細鋼絲。當選用繩卡固接時,與鋼絲繩直徑匹配的繩卡的規(guī)范、數(shù)量應符合表2-3的規(guī)則。最后一個繩卡距繩頭的長度不得小于140mm。繩卡滑鞍(夾板)應在鋼絲繩承載時受力的一側,“U”螺栓應在鋼絲繩的尾端,不得正反交織。繩卡初次固定后,應待鋼絲繩受力后再度緊固,并宜緊擰到使兩繩直徑高度壓扁1/3.作業(yè)中應常常查看緊固狀況。
表2-3與繩徑匹配的繩卡數(shù)
鋼絲繩直徑/mm
|
10以下
|
10-20
|
21-26
|
28-36
|
36-40
|
最少繩卡數(shù)/個
|
3
|
4
|
5
|
6
|
7
|
繩卡間距/mm
|
80
|
140
|
160
|
220
|
240
|
2
20、每班作業(yè)前,應查看鋼絲繩及鋼絲繩的銜接部位。當鋼絲繩在一個節(jié)距內(nèi)斷絲根數(shù)達到或超越表2-4根數(shù)時,應予作廢。當鋼絲繩外表銹蝕或磨損使鋼絲繩直徑顯著減少時,應將表2-4作廢規(guī)范按表2-5折減,并按折減后的斷絲數(shù)作廢。
表2-4鋼絲繩作廢規(guī)范(一個節(jié)距內(nèi)的斷絲數(shù))
采用的安全系數(shù)
|
鋼絲繩規(guī)格
|
|||||
6*19+1
|
6*37+1
|
6*61+1
|
||||
交互捻
|
同向捻
|
交互捻
|
同向捻
|
交互捻
|
同向捻
|
|
6以下
|
12
|
6
|
22
|
11
|
36
|
18
|
6-7
|
14
|
7
|
26
|
13
|
38
|
19
|
7以上
|
16
|
8
|
30
|
15
|
40
|
20
|
表2-5鋼絲繩銹蝕或磨損時作廢規(guī)范的折減系數(shù)
鋼絲繩表面銹蝕或磨損量(%)
|
10
|
15
|
20
|
25
|
30-40
|
>40
|
折減系數(shù)
|
85
|
75
|
70
|
60
|
50
|
報廢
|
21、向滾動的卷筒上纏繞鋼絲繩上時,不得用手拉或腳踩來引導鋼絲繩。鋼絲繩涂改潤滑脂,有必要在停止工作后進行。
22、起重機的吊鉤和吊環(huán)禁止補焊。當呈現(xiàn)下列的狀況之一時應替換:
①外表有裂紋、破口。
?危險斷面及鉤頸有永久變形。
③掛繩處斷面磨損超越高度10%
④吊鉤襯套磨損超越原厚度50%
⑤心軸(銷子)磨損超越其直徑的3%-5%
23、當起重機制動器的制動鼓外表磨損達1.5-2.0mm(小直徑取小值,大直徑取大值)時,應替換制動鼓;相同,當起重機制動器的制動帶磨損超越厚度50%時,應替換制動帶。